中共东昌府区纪委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现将近期区纪委查处的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东昌府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忠巨公款送礼、吃喝招待问题。2013年至2016年,周忠巨任区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在申报项目及项目评审、复审等过程中,在未经集体研究、未向局领导班子通报资金支出去向的情况下,用公款购买礼品、吃喝招待共计花费137420元。区纪委给予周忠巨党内警告处分。

2、沙镇镇任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任法旺利用集体资金吃喝招待问题。2012年至2015年,任法旺任沙镇镇任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在该村修建下水道、安装监控、农排电建设等工作过程中,用村集体资金支付吃喝招待费用共计花费10381元,其中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支付7620元。沙镇镇党委给予任法旺党内警告处分。

3、新区街道彩虹社区党委书记蔡井雨违规报销电话费问题。2015年1月至2016年10月,创城复审期间,蔡井雨将工作期间产生的电话费用,简单的认为应作为办公支出,在社区进行了报销,共计3098.8元。新区街道党工委对蔡井雨进行诫勉谈话,并将违规报销的电话费3098.8元退回。

全区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针对共性问题健全制度、堵塞漏洞,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时时紧盯,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抓紧抓实。要进一步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挖细查隐形、改头换面的“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对顶风违纪行为扭住不放、寸步不让、露头就打,严防反弹回潮,持续推进党风政风民风不断向好向上。

中共东昌府区纪委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