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着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将区纪委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闫寺街道原党委委员刘忠锋、苗广杰在年度考核评定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2009年1月至2011年11月,刘忠锋任闫寺街道党委委员、组织委员期间,2011年11月至2016年12月,苗广杰在任闫寺街道党委委员主管组织工作期间,履行人事监管职责不到位,分别致使办事处1人和6人长期“吃空饷”,且违规将上述人员每年年度考核结果评定为“合格”,并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及调增津贴、补贴。区纪委给予刘忠锋诫勉谈话、给予苗广杰党内警告处分。
2、东昌府区兴华路小学党支部书记、原校长张消冰在职称评定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7年11月,兴华路小学根据东昌府区教育局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成立了职称审核小组,时任校长张消冰任组长,负责该校职称评审工作。在职称评审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评审条件的人员顺利通过学校推荐,获取高级职称,造成不良影响。区纪委给予张消冰党内警告处分。
3、新区街道立新资产管理委员会会计刘法皋未认真履行集体固定资产统计审核上报问题。2018年6月,新区街道立新资管会按照要求开展集体固定资产统计上报工作。刘法皋负责资管会集体固定资产统计工作,在没有认真审核的情况下将编写的集体固定资产统计表签字确认上报,致使立新资管会在清产核资工作中漏报集体资产。新区街道党工委给予刘法皋党内警告处分。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案为鉴、引以为戒,把认真负责、真抓实干的精神体现在党内生活和干事创业的各方面,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和长期任务,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去。纪检监察组织要严格执纪问责,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动向新表现,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强化震慑效果。
中共东昌府区纪委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