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着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将区纪委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梁水镇镇党政办副主任苏玉敏在党建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责任问题。2017年8月,在区委巡察梁水镇时,因无法按要求提供“三会一课”相关材料,苏玉敏经请示分管副书记,由镇组织部门通知机关各党支部书记补造“三会一课”记录资料,区委巡察组指出了补造的情况。2017年9月,市委巡察组对梁水镇镇进行巡察,梁水镇镇组织部门又将原报送给区委巡察组的全部资料报送给了市委巡察组,造成不良影响。暴露出苏玉敏在负责梁水镇镇组织工作期间不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区纪委给予苏玉敏党内警告处分。
2、东昌府区团区委书记杨晓在扶贫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7年6月,杨晓在落实上级精准扶贫项目(“金晖助老”)工作中,未履行调研、对接等项目程序要求及审核职责,未按规定和条件确定帮扶对象,精准扶贫帮扶项目不精准,致使“金晖助老”项目中出现了49名不符合条件人员。与其他违纪问题合并处理,区纪委给予杨晓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斗虎屯镇云水村驻村第一书记冯长月在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到位问题。2016年4月,冯长月及村两委未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精准识别,且在项目实施及验收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致使24户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农户参加了扶贫项目,且其中19户由他人借用其名义参与扶贫项目,扶贫资金由他人领取。冯长月履职不到位,导致扶贫不精准,扶贫资金流失。区纪委给予冯长月党内警告处分。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仅贻误工作、劳民伤财,更从根子上背离了党性、丢掉了宗旨,最终会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严重影响党的形象和公信力。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按照中央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和省、市纪委要求,立足职责定位,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推动集中整治深入开展。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迟缓、“走过场”、“做虚功”、“假把式”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行为,坚决纠正;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问责,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
中共东昌府区纪委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