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昌府区纪委关于6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持续释放正风反腐的强烈信号,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近期查处的6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沙镇镇政府科员孙广涛以玉米受灾为由申请救灾资金用于管区支出问题。2015年,孙广涛任庄户管区书记期间,以于半坡村玉米受灾严重为由向镇政府申请照顾资金5万元。用于支出管区租车费用、购买电脑、打印机等耗材、燃油费、工作餐、副食费等共计24635.5元。沙镇镇党委给予孙广涛党内警告处分。

2、斗虎屯镇政府工作人员袁林江改变救灾款用途问题。2017年1月,袁林江担任斗虎屯镇民政所所长期间,违反救灾款专款专用的规定,将区民政局拨付专项救灾款(自然灾害生活救助)4万元用于购买面粉2万斤,平均发放到斗虎屯镇四个管区的困难户和贫困户。区纪委给予袁林江党内警告处分。

3、闫寺街道办事处镇村建设办公室副主任郭学印在救灾资金发放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4年1月至2017年4月,郭学印任闫寺街道办事处民政所所长期间,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在救灾资金发放过程中未按规定审核把关,致使该镇34名村干部本人及其配偶、亲属以“玉米受灾”名义领取救灾资金29200元,未能发挥救灾资金应有作用,侵犯救灾工作正常秩序,造成不良影响。区纪委给予郭学印党内警告处分。

4、梁水镇镇老程庄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程德修、村委委员兼会计张喜龙违规套取小麦直补款问题。2009年至2017年,程德修、张喜龙利用协助镇政府统计小麦种植面积的职务便利,分别以两人近亲属及两名村民的名义虚报小麦直补面积199.82亩,套取小麦直补款3.5万元,用于村务支出。梁水镇党委分别给予两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东昌府区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永涛等人在扶贫项目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问题。2016年6月,李永涛任梁水镇镇党委挂职副书记分管扶贫工作期间,在具体负责北赵村、邢屯村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施工中存在的严重质量问题未督促解决;上述两村扶贫项目完工后,时任梁水镇镇民政所所长王凯(主持扶贫站工作)未实际考察便在空白验收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后李永涛采取伪造签名、编造验收手续等方式,报请通过了上级部门验收。2017年,上述扶贫项目发生坍塌、保温效果不达标等质量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区纪委给予李永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凯党内警告处分。

6、道口铺街道办事处邵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王廷文等2人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履行职责不到位问题王廷文在担任道口铺街道办事处邵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在本村危房改造资金申请工作中,履行职责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危房改造资金申请条件的王金星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3400元。道口铺街道党工委给予王廷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金星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收缴违纪资金。

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损害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破坏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依规依纪依法坚决惩治。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牢牢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精准发力、精准监督,多管齐下、持续用力,把严查群众身边“微腐败”作为工作重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加大查办督办、问责追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中共东昌府区纪委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