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巡察组向区农开办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6年8月23日—9月5日,第三巡察组通过进行民主测评,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查阅有关资料账册等方式,对区农开办进行了集中巡察。

、对领导班子的总体评价

区农开办党组扎实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业产业化项目扶持工作,较好地推动了全区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工作的开展。但巡察中发现其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六大纪律”不严格等方面问题。

二、发现的问题

(一)严明政治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

1、党的领导弱化。党组集体领导、总揽全局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到位。

2、党的建设缺失。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不健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存在薄弱环节、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

3、落实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意识弱化,“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4、超编制长期租用车辆。

5、违规支出“三公经费”。一是公务接待未严格执行公函制度。二是公务车运行费严重超标。

(三)执行工作纪律方面

6、财务管理相关工作不规范。存在经费报销不规范、把关不严问题。

7、廉政风险点防控工作不到位。一是权力运行程序不合理,机关文件审批混乱,层层签批代替集体决策。二是权力运行监管不到位,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监管不到位。三是权力缺少制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款支付程序不规范

巡察中发现问题线索,已按相关程序移交处理

区农开办党组要根据反馈意见,直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逐项尽快整改到位,着力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避免问题反弹。并于意见反馈后10日内上报整改方案,2个月内上报整改报告。对反馈意见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区委第三巡察组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