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宏伟蓝图。维护群众利益,助力乡村振兴,需要在事上实现阶段衔接,保障脱贫不返贫,一路向振兴;需要在人上严管严治,提升基层办事效率,改善工作作风,促进干事创业;需要在制上坚持上下联动,相互促进,完善机制,明确重点,共同推进。
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秉为民之心,坚持以严的基调、采取严的措施纠治一切影响中央政策落实的突出问题,大力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用助力乡村振兴的“一键三LIAN”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一键三连”。
打好基础抓“连”接。“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乡村振兴建立在脱贫攻坚的基础上,要想促进乡村振兴,必须做好脱贫攻坚的后续保障工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对政策落实衔接、帮扶机制完善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着力纠治脱贫项目上管护不力问题,惩治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等战略举措落实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巩固脱贫成果,做好衔接工作,促进乡村振兴。
上下协作抓“联”动。部门之间相互协作,才能实现高效联通,才能打通各类“梗阻”,推动发展。促进乡村振兴,就需要总结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的成功经验,注意到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阶段的不同,政策的不同,在运用经验做法时要因地制宜,总结出适合本地区发展的治理监督方式,通过互相交流协作,实现共同进步发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实际、贴近基层开展专项整治,将监督重点放到保障促进乡村振兴上来,促进部门之间的联动,建立健全统筹协调、信息调度、研判指导等工作机制。
严查速办抓“廉”洁。“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是政策落实的关键环节。纪检监察机关要精准把握涉及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着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提升基层办事效率,为基层干部减负,让基层干部精力更多集中在为群众解忧,促进乡村振兴发展上。面对基层干部,也要强化监督管理,查处基层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干部,实现基层村干部工作有效,提升干事创业积极性。 (东昌府区纪委监委 姚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