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五项规定,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形成震慑氛围,区纪委监察局决定通报以下典型问题:
1、东昌府区沙镇镇庞家村党支部书记庞金业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至2016年,庞金业任庞家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村集体资金中支出吃喝及烟酒费用合计2.52万元,沙镇镇党委将此问题与其他问题合并处理,给予庞金业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东昌府区周公河管理所负责人王海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准问题。王海滨作为周公河管理所负责人,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在纪律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变通应付检查。区纪委给予王海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区管理所所长隋东泉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准问题。隋东泉作为新区所所长,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在纪律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区纪委给予隋东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东昌府区侯营镇贺海村支部委员、原支部书记张洪方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张洪方在担任贺海村支部书记期间,以办理村务为名,在村集体资金中报销购买香烟、请客吃喝费用2383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侯营镇党委给予张洪方党内警告处分。
5、东昌府区梁水镇审计所所长袁学勇午间饮酒问题。2016年11月16日中午(工作日),袁学勇在换届期间午间饮酒,造成不良影响。梁水镇党委给予袁学勇党内警告处分。
6、东昌府区斗虎屯镇挂职副书记、科技局副局长申相平午间饮酒问题。2016年12月16日中午(工作日),申相平接受贫困村支部书记的个人宴请并饮酒,属在纪律整饬过程中,顶风违纪,且造成不良影响。区纪委给予申相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区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真正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中、扛在肩上,以“钉钉子”精神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执纪监督,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持续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释放出从严管党治党的强烈政治信号,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中共东昌府区纪委
东昌府区监察局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