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传导压力,形成震慑,区纪委监察局对近期查处的7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东昌府区侯营镇贺海村党支部书记张洪方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张洪方在收取水费、合作医疗以及办理村务工作时购买香烟,花费725元; 2014年11月17日,因农村用电线路改造,在侯营镇某酒店消费540元,2014年11月29日,在某生态农庄消费1118元,以上共计2383元,全部用村集体资金报销,造成不良影响。侯营镇党委给予张洪方党内警告处分。
2、东昌府区斗虎屯镇山赵村原党支部书记赵印堂骗取危房改造资金、违规办理低保等问题。2009年,赵印堂违规以其妻子名义申请办理了低保,至2012年10月,共违规领取低保金0.46万元。2012年,赵印堂通过虚构危房改造事实,骗取危房改造资金1.2万元,2017年3月,因犯贪污罪被司法机关判处刑罚。斗虎屯镇党委给予赵印堂开除党籍处分。
3、东昌府区新区街道办事处董付资管会主任、董付村党支部委员李怀刚挥霍浪费公共资产等问题。2003年1月至2015年12月,李怀刚在任董付资管会主任、党支部委员期间,在公共资产中支出招待费用108886元。此外,2014年4月,李怀刚在村民集资款中以工资补贴名义一次性领取补助款13726元。新区街道党工委给予李怀刚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东昌府区闫寺街道办事处杜庄村原支部书记杜尚立、主任韩保中虚报冒领小麦直补款、骗取南水北调补偿款问题。2011年至2012年,杜尚立、韩保中在任职期间为个人及亲属虚报冒领小麦直补款合计16316.4元。此外,杜尚立还以个人及亲属的名义骗取南水北调补偿款28266元,用于村支出。闫寺街道党工委给予杜尚立开除党籍处分,给予韩保中党内警告处分。
5、东昌府区梁水镇苏庄村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苏银成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3年,苏银成任苏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通过提供虚假危房改造材料,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13400元, 用于偿还其为其子建新房欠下的账。梁水镇党委给予苏银成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并将其涉嫌违法线索移送司法机关。
6、东昌府区堂邑镇建委原主任路福营、镇工勤人员王信华以及南北常村原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常福俊共同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4年期间,路福营在担任堂邑镇建委主任期间,与镇工勤人员王信华以及南北常村原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常福俊共谋,伪造申报手续,骗取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共计88200元,2016年11月,因犯贪污罪被司法机关判处刑罚。堂邑镇党委给予路福营、常福俊、王信华开除党籍处分。
7、东昌府区沙镇镇苇元村支部书记兼村委委员赵中良、支部副书记姜纪中、村委主任李金斗、支部委员张书光收取村民宅基费、虚报冒领小麦直补款等问题。2007年至2015年,赵中良任职期间与姜纪中、李金斗通过多开户头,虚报冒领小麦直补款共计138264元,用于村务开支。2002至2008年,赵中良任职期间,与姜纪中、李金斗、张书光商议后,收取村民宅基费用共计189335元(其中坐收坐支14700元),其余款项纳入村级账簿管理。沙镇镇党委将以上问题与其他违纪问题合并处理,给予赵中良开除党籍处分,给予姜纪中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李金斗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张书光警告处分。
全区广大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切实做到廉洁履职,勤政为民。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以坚如磐石的意志和决心,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的地方和部门,要从严问责追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快查严处,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中共东昌府区纪委
东昌府区监察局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