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五项规定,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形成震慑氛围,区纪委监察局决定通报以下典型问题:
1、东昌府区古楼街道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李洪水,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科长孙崇,古楼办事处民政所所长杨秀焕违规报销差旅费用问题。2014年6月20日,李洪水、孙崇、杨秀焕因公前往江苏省宜兴市,公务处理完毕后,三人商议,于21日下午私自改变公务出差行程前往丹阳市。2014年6月25日,三人在古楼办事处财所报销了因私自改变行程产生的费用。区纪委分别给予李洪水、孙崇、杨秀焕党内警告处分,并对违规报销的费用予以收缴。
2、东昌府区斗虎屯镇党委委员、政协工委主任胡广超,斗虎屯镇人大主席刘树敏办公用房超标问题。胡广超、刘树敏办公室总面积均为51.5平方米,超出规定面积(24平方米/人)114%。区纪委分别给予胡广超、刘树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东昌府区沙镇镇苇园管区书记龙伟生、安监办主任王玉臣午间饮酒问题。2016年8月3日中午,龙伟生、王玉臣工作日午间饮酒。两人曾因工作日午间饮酒分别于2015年2月12日和2015年3月23日受到党纪处分,仍不收敛,造成不良影响。沙镇镇党委分别给予龙伟生、王玉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区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真正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中、扛在肩上,以“钉钉子”精神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执纪监督,固化高压态势,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持续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释放出从严管党治党的强烈政治信号,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中共东昌府区纪委
东昌府区监察局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