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拓展作风整顿成效,强化警示教育,推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专项整治走深走实,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区农业农村局农村能源工作负责人邵怀伦等2人对施工单位提供的虚假验收材料一签了之,致使国家惠农资金被骗取的问题。2020年秋,时任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杜玉占,农村能源工作负责人邵怀伦在验收2020年区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过程中,未经实地核查对施工单位提供的虚假验收材料一签了之,导致国家惠农资金24096元被骗取。区监委给予邵怀伦政务记过处分(处分期十二个月),对杜玉占予以问责、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处分期六个月)。
2、原区卫生学校会计主管张海涛等2人疏于监管造成会计人员挪用公款的问题。2018年初,原区卫生学校党支部副书记、校长齐岳云安排现金会计朱永秀(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刑罚)以本人名义开办银行卡,用于办理学校缴纳养老保险、发放工资等业务。2018年2月至2019年12月,朱永秀利用负责保管学校现金的职务便利,多次从学校公户提取现金以及代收的学费总计969868.47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获利共计3963.95元(已由法院依法没收)。齐岳云、张海涛在工作中缺乏对财务工作人员的监管,致使单位人员挪用公款。区纪委给予齐岳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一年半),给予张海涛(时任会计主管)党内警告处分。
3、区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股副股长展波等2人对扬尘防治工作监督不到位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2023年2月15日,聊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导组对聊城正大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大物流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矿石粉残留地面长时间未清理造成扬尘和车辆冲洗不到位带土带泥上路等问题,3月11日,再次检查时仍发现存在露天装卸矿粉、道路积尘等环保问题。展波作为区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股副股长,未能及时发现辖区内的环保问题,李鹏作为古楼街道环保所负责人,落实协助扬尘治理整改责任不力。区监委给予展波政务警告处分(处分期六个月),区纪委对李鹏予以书面诫勉。
上述3起案例中,有的工作不用心、不务实、不尽力,有的履职不力、监管缺失,有的监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这些问题在不同层级都有不同形式的表现,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威信,究其原因,根本在于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仍不牢固。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作风整顿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真正把作风监督抓到底、抓到位,大力深化整治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努力构建纠治“四风”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