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沙镇镇糖坊村原党支部书记路风田等2人伪造秸秆粉碎统计表骗取惠农补贴资金的问题。2020年10月,博凯合作社到沙镇镇糖坊村进行秸秆粉碎时,该村村民为种植大蒜已提前完成秸秆粉碎,时任沙镇镇糖坊村党支部书记路风田、村委会主任李又霞共同伪造《玉米秸秆还田统计表》提供给博凯合作社,套取玉米秸秆精细化还田补贴资金21528元,用于村务支出。区纪委给予路风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李又霞党内警告处分。
2、闫寺街道冯庄新村党支部委员、王香坊村党支部书记王玉旗搭车收费加重群众负担的问题。2021年12月,王玉旗在收缴本村2021年度黄灌费时,决定按每亩地2.7元向群众摊派小队长工资,共向群众收取1674.4元。闫寺街道党工委给予王玉旗党内警告处分。
3、堂邑镇三里庄村党支部书记王之岭违规处置村集体资金等问题。2018年12月,王之岭将收取纵禾种植合作社租赁该村土地补偿资金共计9652.5元转入本人银行账户保存。2020年1月至2022年7月,王之岭将承包存在争议的1.2亩的土地流转费打入其妻子张秀梅账户暂存,共计1858元,期间,王之岭将两人账户中的4459.88元用于村务支出。另外王之岭还存在擅自决定将村集体资产租赁给其亲属的问题,堂邑镇党委将上述问题合并处理给予王之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一年半)。
上述3起案例,有的骗取国家补贴资金,有的搭车收费加重群众负担,有的违规处置村集体资金损害群众利益,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高度警醒、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从中汲取教训。各级党组织要时刻保持政治清醒,风险隐患警钟及时“敲起来”,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监管责任“扛起来”,使追责问责“硬起来”,以案为鉴、查找问题,以案促改、标本兼治,真正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让清正廉洁的风气不断充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