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党章赋予纪检监察机关在管党治党方面更大的政治责任。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进一步强调,完善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深化纪检监察与审计监督、巡察、人大等各类监督同向发力,对于确保整改到位、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具有重要意义,各方监督力量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推动构建上下贯通、左右协调、内外联动的“一盘棋”监督格局。
聚焦贯通融合,加强协调联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革命的重要制度保障,各类监督主体在其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监督主体之间缺乏有效的贯通协调机制,存在监督资源分散、监督力量弱化的问题,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在这一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应当发挥引领作用,主动与其他监督主体进行沟通协调,建立完善的信息沟通机制,凝聚各方监督合力,推动形成齐抓共管、贯通协同的监督力量,审计、巡察、人大等各类监督主体也要积极履行职责,与纪检监察机关协同作战,形成全面覆盖、常态长效的监督格局。
完善信息互通,强化成果运用。牢牢把握监督贯通的协同性,各监督主体之间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及时通报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实现监督信息的互联互通,有助于各监督主体在第一时间掌握情况,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审计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可以及时移交给纪检监察机关进行查处,在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可以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各监督主体丰富完善现有平台,定期召开协调会、推进会,通报重要问题和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还要注重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推动整改工作的深入开展,实现监督效能的最大化。
实现优势互补,整合监督力量。纪检监察机关与各监督主体在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方面实现全链条、全要素的协作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可以充分利用审计监督的专业性和覆盖面广的特点,精准发现腐败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推动巡视巡察与纪检监察有机结合,实现对被监督单位的全方位、深层次监督,对重点问题开展精准监督,有效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深化纪检监察与各类监督的同向发力,是新时代背景下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必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与各监督主体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联动监督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各项监督任务有序推进,形成工作合力。(闫寺街道纪检监察干事 王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