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监督执纪问责力量 纠治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了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其中3起为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乱象,向全党全社会表明了持之以恒整治基层形式主义的鲜明态度。

在世情、国情、党情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基层形式主义不断出现新迹象、新类型、新变种,不仅影响基层工作效率,增加基层治理成本,弱化基层治理效能,更会加剧基层干部理想信念滑坡,损坏党群干群关系,甚至破坏政治生态,损害群众利益,阻碍改革的深入发展。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始终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发挥监督执纪问责力量,坚决纠治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确保基层工作的务实性和有效性,助推基层提升治理效能。

发挥监督力量。一是要精准监督。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存在诸多表现,必须精准发现、靶向纠治、有效解决。纪检监察机关应加强调查研究,在精准监督上下功夫。例如,对基层财政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查看是否存在资金浪费在形式主义项目上的情况。在基层干部的工作作风方面,监督是否存在推诿责任、敷衍工作的现象。二是要全面监督。健全从工作的决策、执行到考核评估进行全面监督的体系。以基层的项目建设为例,在项目决策阶段,监督是否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和论证;在执行阶段,监督是否按照预定计划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在考核评估阶段,监督是否存在虚假评估等形式主义行为。

发挥执纪力量。一是要明确执纪标准。针对基层形式主义的不同表现制定明确的执纪标准。例如,对于过度留痕问题,如果发现基层干部为了应付检查而伪造工作痕迹,按照规定给予警告、记过等相应的纪律处分。对于文山会海现象,如果某个基层单位会议和文件数量严重超出合理范围且无实质内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理。二是要公正执纪。在执纪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能够做到公正无私。不管涉及哪个基层干部,不论其职位高低,只要存在形式主义行为,都按照标准进行执纪。例如,在处理一个基层部门领导的政绩工程问题时,不会因为其职位而从轻处理,保证执纪的公正性。

发挥问责力量。一是要明确问责对象。准确确定基层形式主义问题中的问责对象。不仅要对存在形式主义问题的基层工作人员问责,还要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问责。例如,在一个基层社区,如果社区工作人员存在形式主义的工作方式,社区的负责人如果没有起到监督和管理作用,也要被问责。二是要完善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基层形式主义问题进行追溯问责,从问题的发现追溯到问题产生的根源。找出在决策、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中存在的漏洞和失职行为。坚决杜绝出现问责简单化、形式化、泛化等不良现象。对于一些造成严重后果的基层形式主义行为,如重大资源浪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实行终身问责制。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立足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职责,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使基层减负成果更好惠及干部群众。(柳园街道 梁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