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第四巡察组关于巡察新区街道党工委的反馈意见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7年5月22日至6月23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新区街道党工委及其直属党组织、管理区(社区)、村(居)党组织进行了巡察。现将反馈意见予以公布:

一、对领导班子的总体评价

新区街道党工委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各项重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但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执行“六大纪律”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二、发现的问题

(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一是党工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没有把未巡先改作为党工委的政治任务,对自查自纠、先行先改不重视,整改不到位。二是党的建设缺失,重业务、轻党建, “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违规公务接待,公款购买副食、礼品、酒水,公车管理使用不规范,违规发放补助等问题。

(三)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方面。一是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不严格。二是存在混编混岗、超编进人、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问题。

(四)执行廉洁纪律方面。存在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个别人员涉嫌“吃空饷”,违规向非预算单位拨款、非税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坐收坐支集体资金,低价出租集体资产等问题。

(五)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方面。存在乱收费、乱摊派,加重群众负担,部分工程未公开招标,个别低保户退保不及时,小麦补贴审核把关不严,“三资”监管不到位和“三务”公开不及时等现象。

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已按程序进行移交处理。

新区街道党工委要根据反馈意见,直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逐项尽快整改到位,着力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避免问题反弹。并于意见反馈后20日内将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报送区委巡察办和巡察组,2个月内将整改报告和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报送区委巡察办和巡察组。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区委第四巡察组

2017年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