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7年5月22日至6月3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古楼街道党工委及其直属党组织、管理区(社区)、村(居)党组织进行了集中巡察,现将反馈意见予以公布:
一、对领导班子的总体评价
古楼街道党工委能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但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六项纪律”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二、巡察中发现的新问题
(一)严明政治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一是党的领导弱化,落实国家政策不到位,落实区委重点工作不力,基层党组织没有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二是党建缺失,部分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党纪观念淡化,村级党组织未按规定换届。
(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加强作风建设方面。存在公款购买礼品问题。
(三)执行组织纪律方面。存在违规进人,人事代理方面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四)执行廉洁纪律方面。存在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财务监督审核把关不严;违规设立账户,部分工程资金脱离预算监管;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五) 执行工作纪律方面。存在工程项目应公开而未公开招标的问题
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已按程序进行移交处理。
古楼街道党工委要根据反馈意见,直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逐项尽快整改到位,着力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避免问题反弹。并于20日内将整改方案和台账书面报送区委巡察办和巡察组,2个月内将整改报告和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报送区委巡察办和巡察组。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区委第三巡察组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