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第三巡察组 关于对区重点办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7年4月13日至4月26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重点办党组进行了巡察。现将巡察情况反馈意见如下:

一、对领导班子的总体评价

2014年以来,区重点办党组能够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重要决策部署,较好地完成了全区多个重点项目的协调管理服务工作,为全区的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执行六大纪律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聊城市纪委针对区重点办存在的有关问题,已对该单位主要领导作出立案审查决定。

二、发现的问题

(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一是党的领导弱化,存在以行政班子会议代替党组会现象。管党治党宽松软,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担当意识不强。二是党的建设缺失。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对党员日常管理松散,党的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不扎实,材料存在严重抄袭等问题。三是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力,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职责不到位。未建立行之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巡察前,区重点办未按照未巡先改的要求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三)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一是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领导班子民主决策意识薄弱。二是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严格。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科室调整未履行报告、审批、推荐、公示等程序。

(四)执行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方面。存在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缺少监督制约,资金开支随意性大;工作制度执行不严格。

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已移交区纪委。

区重点办党组要根据反馈意见,直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逐项尽快整改到位,着力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避免问题反弹。并于意见反馈后20日内将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报送区委巡察办和巡察组,2个月内将整改报告报送区委巡察办和巡察组。对反馈意见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区委第三巡察组

2017年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