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第五巡察组关于对区发改局党组巡察“回头看”情况的反馈意见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6年11月7日至11月21,第巡察组通过进行民主测评,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对区发改局进行了“回头看”现将巡察“回头看”情况反馈意见如下:

一、对领导班子的总体评价

区发改局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但巡察“回头看”中发现了局党组去年巡察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和一些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党的建设缺失和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

二、发现的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和新问题

(一)党的建设缺失。一是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三会一课”制度、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局党组组织学习形式比较单一。党员集中学习活动次数较少。对老干部、老党员的教育学习指导服务不够。二是执行组织纪律不严格,超限额设置内设机构超职数配备股级干部。

(二)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没有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工。二是防范廉洁风险不力,存在报销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部分费用支出未附明细公务卡支付比率低权力缺少制约,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不健全权力运行程序不合理,政府采购程序不完备等问题。

区发改局党组要根据反馈意见,直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逐项尽快整改到位,着力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避免问题反弹。并于意见反馈后10日内上报整改方案整改台账,2个月内上报整改报告。对反馈意见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区委第五巡察组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