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6年8月23日—9月7日,第五巡察组通过进行民主测评,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查阅有关资料账册等方式,对区旅游局进行了集中巡察。
一、对领导班子的总体评价
巡察中发现区旅游局党组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六大纪律”不严格等方面问题。
二、发现的问题
(一)严明政治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
1、党的领导弱化。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2、党的建设缺失。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党组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不到位,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淡薄。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4、违规发放补贴、福利。
5、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存在超范围接待、未严格执行公函制度的问题。
6、公款购买商业预付购物卡。
7、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8次。
8、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
9、公款购买赠送礼品。
(三)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10、超限额设置内设机构。
11、民主决策程序不规范,议事规则不完善,“三重一大”事项不经集体研究。
(四)执行廉洁纪律方面
12、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五)执行工作纪律方面
13、财务管理相关工作不规范。一是违规报销大额酒水、副食,无明细清单。二是违规大额提现。三是未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未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理清查,做到账实相符。
14、廉政风险点工作不到位。一是权力缺少制约,主要领导个人经手、个人审批现象严重。二是权力运行监管不到位,挤占专项资金。
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已按相关程序移交处理。
区旅游局党组要根据反馈意见,直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逐项尽快整改到位,着力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避免问题反弹。并于意见反馈后10日内上报整改方案,2个月内上报整改报告。对反馈意见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区委第五巡察组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