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6年5月31日--6月20日,第二巡察组通过进行民主测评,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查阅有关资料账册等方式,对区农业局进行了集中巡察。
一、对领导班子的总体评价
党的十八大以来,区农业局党组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务实肯干,扎实进取,努力服务全区“三农”工作大局,全区农业农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党组主体责任意识逐步增强,正风肃纪力度不断加大,广大干部群众的廉洁勤政意识有所好转。但通过巡察也发现,区农业局党组仍存在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财务混乱,涉农项目资金监管不严格等问题。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方面。一是党组对主体责任认识不足,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存在重具体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的现象;二是廉政风险点防控意识淡化。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一是存在违规发放补助问题;二是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存在违规借用、违规购车、违规处置车辆、公车私挂等问题。
(三)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一是超限额设置内设机构;二是干部任用不规范,存在未经报备调整干部、身份条件违规、超职数提拔干部等问题;三是人员结构不合理;四是混编混岗现象突出;五是干部交流轮岗不充分。
(四)规范权力运行方面。一是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二是在规范基层涉农专项资金使用上,重分配轻监管,虚报、冒领、套取、截留等问题突出;三是农村“三资”管理平台运转效率低,未能有效发挥监督作用;四是涉农执法行为不规范;五是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不到位。
(五)执行财经纪律方面。一是专项资金不同程度地存在挤占、挪用、滞留等违规问题;二是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存在扩大开支范围违规报销问题;三是财务管理混乱,存在凭证不合规、大额提现、白条入账、预算编制不细化等问题;四是固定资产管理存在漏洞。
巡察中还发现了部分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区纪委相关室进行处理。
局党组要根据反馈意见,直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逐项尽快整改到位,着力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避免问题反弹。并于意见反馈后10日内上报整改方案,2个月内上报整改报告。对反馈意见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区委第二巡察组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