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昌府区纪委监察局关于6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区纪委监察局对近期查处的6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东昌府区梁水镇镇王哑吧村党支部书记王贵峰、党支部委员王银龙违规发放扶贫收益款问题。2017年1月,王贵峰、王银龙违规将省定贫困村的4572元光伏发电收益款按照每户70元的标准发放给全村60户村民,余款372元放于村会计处。梁水镇党委给予王贵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银龙党内警告处分。

2、东昌府区侯营镇孙克胜村委会主任李孟新、党支部委员李永军违规收取宅基放线费问题。2006年以来,孙克胜村在村里宅基规划工作中,经李孟新、李永军商定,在村民规划宅基后,向建房村民收取放线费,共计收取38500元,用于宅基规划过程中拆除旧房雇佣机械和人工等村务支出。上述行为属加重群众负担,侵害群众利益。侯营镇党委给予 李孟新、李永军党内警告处分。

3、东昌府区斗虎屯镇盖庄村党支部书记杨万奎、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安尽良为村民套取小麦补贴款问题。2012年至2015年,杨万奎、安尽良为该村村民虚报套取小麦补贴款合计8837元,归村民所有。另2014年,杨万奎还存在向民政部门申领救灾款用于村务支出问题。斗虎屯镇党委给予杨万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安尽良党内警告处分。

4、东昌府区郑家镇李东村党支部书记李学华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3年,李学华在担任郑家镇李东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明知其本人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制造虚假申报材料等方式,以其母亲的名义申请危房改造资金12000元,用于偿还盖房时所欠债务。2017年5月,李学华将骗取的危房改造资金12000元上交至聊城市东昌府区国库集中收付中心。郑家镇党委给予李学华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5、东昌府区道口铺办事处任堤口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志彬对危房改造申报把关不严问题。李志彬担任任堤口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在危房改造申报工作中,履行职责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村民郭某骗取了危房改造资金13400元。道口铺街道党工委给予李志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东昌府区堂邑镇西黄村党支部书记黄汝顺虚列支出费用等问题。2015年12月份,黄汝顺以虚列支出的方式申请村级办公经费(挖掘机费、水泥管费用),共计虚列支出9458元,主要用于给村民的占地补偿费。另2011年至2016年,黄汝顺还存在虚报套取小麦补贴款问题。堂邑镇党委将上述问题合并处理给予黄汝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区广大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切实做到廉洁履职,勤政为民。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以坚如磐石的意志和决心,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快查严处,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中共东昌府区纪委

东昌府区监察局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