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强化警示震慑作用,区纪委监察局对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东昌府区古楼街道白庄居委党支部书记白兴月等4人以加班名义在村集体账目中报销餐费问题。2013年3月至2014年1月,经白庄居委党支部书记白兴月、主任刘金柱、副主任(兼会计)白秀强、党支部委员田国安商议决定,以加班就餐名义在居委集体账目中报销餐费67次,共计52027元,且报销单据未附就餐人员、就餐事由等详单。古楼街道党工委给予白兴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刘金柱、白秀强、田国安党内警告处分。
2、东昌府区水产服务中心副主任王金祥违规报销差旅费用问题。2015年6月,王金祥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赴广西南宁参加农业部举办的第一期“渔业污染事故调查鉴定技术培训班”培训。期间,擅自改变住宿地点及行程,培训结束后在单位财务报销因此产生的住宿、车票等费用共计1795元。东昌府区纪委给予王金祥党内警告处分。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守纪律底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上述通报的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以身作则、严守纪律,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国庆中秋“两节”将至,区纪委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中共东昌府区纪委
东昌府区监察局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