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持续释放集中整饬“四风”的强烈信号,区纪委监察局对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东昌府区司法局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2014年1月29日,经时任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乃辉同意,区司法局为该局工作人员违规发放津贴补贴3.1万元。东昌府区纪委将李乃辉上述违纪行为与其违规设立“账外账”问题合并处理,给予李乃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东昌府区鼎舜小学3名教职工办公用房超标准问题。鼎舜小学党支部委员、副校长姜义录和教师张秋义共用一间办公用房,面积为22平方米,超出规定标准面积4平方米。党支部委员、办公室主任于凤霞和政教主任张某共用一间办公用房,面积为21.3平方米,超出规定标准面积3.3平方米。姜义录、张秋义、于凤霞身为中共党员,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区纪委给予三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东昌府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一中队队长、土壤肥料工作站副站长段法尧占用企业车辆问题。2006年至2016年8月,段法尧任东昌府区土肥站站长期间,占用山东农大肥业科技有限公司车辆,东昌府区纪委给予段法尧党内警告处分。
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守纪律底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上述通报的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以身作则、严守纪律,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中共东昌府区纪委
东昌府区监察局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