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扎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有力维护了群众利益。为进一步传导压力,形成有力震慑,现通报9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典型问题。
东昌府区堂邑镇东街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韩清泉,村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张继成虚报冒领小麦直补款问题。2012年至2013年,韩清泉以妻子王某某名义虚报小麦面积共计17.8亩,冒领小麦直补款1780元,用于村集体支出。堂邑镇党委分别给予韩清泉、张继成党内警告处分。
东昌府区郑家镇袁庄村村委委员袁西朋、乔洪礼不向村集体缴纳承包费问题。2011年至2015年,袁西朋、乔洪礼分别以年租金200元、120元的价格承包袁庄村空地一亩和0.4亩,未向村集体缴纳应缴土地租金1000元和600元。郑家镇党委分别给予袁西朋、乔洪礼党内警告处分。
东昌府区道口铺街道办事处邵月河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广智利用职务便利为个人谋取利益问题。1998年至2008年,王广智在任职期间,用村集体资金为自己报销电话费7452.63元,购买商业保险80元。道口铺街道党委给予王广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东昌府区郑家镇李西村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李培山违规向村民加收费用问题。2008年,李培山违规向村民加收电网改造费31670元,用于村级事务支出。郑家镇党委给予李培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东昌府区堂邑镇肖菜园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肖风成虚报冒领小麦直补款问题。2009年至2015年,肖风成先后虚报套取小麦直补款4106.89元、冒领村集体小麦直补款1505.93元,用于村集体支出; 2010年至2015年,违规扣留肖某某等五户村民小麦直补款共计11019.38元,抵顶应交水费5675.28元,余款5344.1元在初核期间归还各户。堂邑镇党委将上述违纪行为与肖风成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给予肖风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东昌府区梁水镇付楼村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付和军,村委委员付协海虚报冒领玉米赔偿款及小麦直补款问题。付和军于2012年至2013年,虚报玉米受灾面积24.9亩,冒领保险赔偿款4639.35元,虚报小麦面积5亩,冒领小麦直补款625元,均用于村务支出;付协海于2012年,虚报玉米受灾面积4亩,冒领保险赔偿款960元,2008年至2016年7月虚报小麦面积68.88亩,冒领小麦直补款7253元,均用于村务支出。梁水镇党委将上述违纪行为与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分别给予付和军、付协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东昌府区堂邑镇周庄村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周孟全虚报冒领小麦直补款问题。2014年,周孟全虚报小麦面积1.92亩,套取小麦直补款240元,其中145元用于缴纳村民张某某水费,95元据为己有;2015年,周孟全以村民解某、韩某的名义虚报小麦面积30亩,冒领小麦直补款3750元,用于村集体支出。堂邑镇党委给予周孟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东昌府区斗虎屯镇吴老六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庆峰坐收坐支、虚报冒领小麦直补款等问题。2008年至2014年,吴老六村财务管理混乱,张庆峰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共计31006元;2012年,吴老六村委虚报冒领小麦直补款5460元,用于村务支出;在低保审核工作中把关不严,违规为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村民张某某等两人办理低保。斗虎屯镇党委给予张庆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东昌府区梁水镇蒿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任桂堂套取国家补偿金问题。2010年10月,南水北调清点地上附属物时,蒿庄村委以胡某某、任某某等9位村民名义虚报57座坟头,以刘某某名义虚报一眼老机井,套取国家补偿金53600元,作为村集体资金,并以上述10人名义存入银行。
这9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情节严重,直接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影响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廉洁履行岗位职责。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强化责任,上下联动,把压力传导到基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担起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把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纪律审查的重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同时坚持“一案双查”,下大力气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维护群众利益。
中共东昌府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