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扎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为起到警示作用,区纪委监察局决定通报8起今年来查处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典型问题。
东昌府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香江分社原信贷员(客户经理)岳登先违法发放贷款问题。2010年至2011年间,时任东昌府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香江分社信贷员岳登先收受张某某购物卡及礼品,给冒用姚某某、孙某某名义并提供虚假手续的贷款人张某某发放贷款60万元,司法机关已对岳登先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东昌府区纪委给予岳登先开除党籍处分。
东昌府区侯营镇西泓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孙书华贪污国家危房改造资金问题。孙书华任职期间,在协助侯营镇政府开展2013年度危房改造过程中,明知自己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仍与该镇建委工作人员孙文华(临时工)共谋,利用职务之便,以其母亲褚某某的名义,虚构危房改造事实,上报虚假危房改造材料,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13400元,孙书华得款12400元,孙文华得款1000元。侯营镇党委给予孙书华开除党籍处分,侯营镇政府将孙文华予以辞退。
东昌府区堂邑镇闫洼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闫玉忠虚报玉米受灾面积,领取保险理赔款等问题。2013年,闫玉忠以其个人、妻子乔某某、儿子闫某某三人名义虚报玉米受灾面积37.62亩,领取保险理赔款5643元据为己有,并将虚报的村集体电费1776.89元据为己有,且收受他人贿赂1500元。堂邑镇党委给予闫玉忠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沙镇镇郭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郭纪良,郭庄村村委委员、会计郭孟波虚报小麦面积,套取国家小麦直补款问题。2013年至2015年,郭庄村在上报小麦直补面积时,郭纪良安排郭孟波通过虚开农户账户及多报小麦面积的方式,虚报小麦直补面积541.1亩,套取小麦直补资金67637元,用于村集体支出。沙镇镇党委分别给予郭纪良、郭孟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梁水镇镇郑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姜云方任职期间郑营村村委会加重农民负担问题。2006年至2015年,姜云方担任郑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郑营村委会借收水费之机,私自向村民加收小组组长工资,加重农民负担2.7万元。梁水镇镇党委将上述违纪行为与姜云方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给予姜云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东昌府区张炉集镇张念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化顺冒领粮食直补用于抵顶承包户水费以及村集体支出问题。2012年至2013年,张化顺任职期间,用他人之名冒领粮食直补9575元用于抵顶承包户水费3477.9元以及村集体支出6097.1元。张炉集镇党委给予张化顺党内警告处分。
斗虎屯镇堠南村骗取国家小麦直补款问题。堠南村党支部、村委会于2009年至2014年将种植其他农作物的1523.98亩土地面积以小麦面积的名义上报,骗取国家小麦直补款159365.4元,并由相应的农户领取。斗虎屯镇党委给予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梁乃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梁乃元和村委文书刘子海党内警告处分。米传文作为包村干部,未履行包村人员的监管职责。斗虎屯镇党委给予米传文党内警告处分。
郑家镇东大屯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张传玖多报企业占地面积为家人谋取利益问题。张传玖任东大屯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期间,郑家镇某轴承配件有限公司因建设厂房,占用东大屯村村民土地98.37亩。张传玖利用职务之便多报占地面积3.63亩,写在其两个儿子户上,骗取补偿款18150元,且骗取的补偿款由其两个儿子领取。郑家镇党委给予张传玖党内警告处分。
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廉洁履行岗位职责。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强化责任,上下联动,把压力传导到基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腐败问题仍然多发、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强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