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昌府区纪委 关于3起问责典型问题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问责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柳园街道党工委委员谭相辉等2人在全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履职不到位问题。2020年8月,全国文明城市省级测评考核期间,市创城办到柳园街道聚源社区暗访检查发现,该社区文明创建工作氛围不浓厚、要素不完整、资料不齐全,尤其是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工作未开展,无门牌、无档案,并在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年中考核中,排名全市倒数第一,直接拉低了我区的考核名次,造成严重后果。在问题整改过程中,聚源社区仍不重视,存在社区办公场所道德讲堂宣传牌匾破损、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无功能定位、无活动安排、无文明时间标识等问题,对此,时任聚源社区党委书记王兆辉负直接领导责任,谭相辉负主要领导责任。区纪委给予王兆辉诫勉谈话,责令谭相辉作出书面检查。

2、区残联原党组书记、理事长王建军等2人在残疾人培训和残疾儿童资助资金发放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16年,区残联在委托“一剪美职业培训学校”对残疾人培训过程中,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致使培训费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据实结算,而是按照全员满勤、全员考核合格予以全额支付,给国家残疾人扶持资金造成损失;2017年,区残联会同区教育局幼教科,根据上级部署,筛选出符合资助条件的学前残疾儿童6名,因没有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致使5名符合资助条件的残疾儿童没有享受到学前教育训练和生活费补贴。对上述两个问题,时任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王建军和党组成员、副理事长田立才负有领导责任。区纪委分别给予王建军、田立才书面诫勉。

3、东昌府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李学山违规批准公务考察交通费用在企业报销问题。2017年李学山在任聊城工业学校党总支部书记、校长期间,将应由学校承担的交通费用1.5万余元在相关企业予以报销,违规向学校教师发放补贴,对此应付主要领导责任。区纪委给予李学山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案例,暴露出当前我区一些部门(单位)党员干部工作中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责任担当意识不强,对监管对象和应管事项失责失察失管。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增强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正确履行职责,确保责任落下去,监管严起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用好问责利器,抓住“关键少数”,坚持“一案双查”,以敢于动真碰硬的姿态倒逼党员干部扎扎实实地转作风改作风,推动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中共东昌府区纪委

2020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