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问责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尚安在下属单位建设项目审批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林尚安在任区林业办党组书记、主任、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下属单位白洼苗圃,在未获得相关部门批准且采用自行招标的情况下,于2012年6月,将苗圃内的动物养殖房进行翻建用做办公用房,2013年9月又将单位现有职工住房在原址进行翻建。林尚安不正确履行监管责任,批准同意上述建设项目,林尚安还存在违规使用公车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区纪委将上述问题合并处理,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原东昌府区供销社党委书记、主任楚存峰不正确履行管理职责问题。楚存峰在担任区供销社党委书记、主任期间,单位安全统筹办公室资金管理混乱,负责人张某科未按相关要求建立专门账目对自留部分的统筹费统一核算,而是将该部分费用存入个人名下农业银行账户,2015年10月至2016年7月,存在工作经费不合理支出、挪用公款情况。楚存峰对上述问题失责失察,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区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副主任李德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李德在担任凤凰工业园管委会分管环保工作的副主任期间,工作不扎实、不深入,致使辖区内多家企业未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落实应急响应措施,被聊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导组发现并反馈,造成不良影响,对此李德应负重要领导责任,区纪委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
全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尤其是一把手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日常监督管理全过程,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到知责、负责、守责、尽责。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履行好监督专责,坚持严字当头,紧盯“关键少数”,加大党内问责力度,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精准规范问责,坚决防止问责不力和问责泛化、简单化问题,真正起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中共东昌府区纪委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