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昌府区纪委关于3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的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现将区纪委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闫寺街道扶贫工作站站长吴继磊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7年,吴继磊任闫寺街道扶贫工作站站长期间,在对福和农业“富民生产贷”帮扶对象审核过程中,未进行实质审查,未及时更新贫困户人员信息,存在工作不认真、把关不严等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闫寺街道党工委给予吴纪磊诫勉谈话。

2、沙镇镇李庄集村原党支部书记李丁丑在农村低保评定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4年9月,李丁丑沙镇镇李庄集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明知本村村民不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情况下,在其《农村低保申请书》上加盖村委会印章并签名予以上报,致使该村民违规取得农村低保资格违规领取低保金李丁丑在履职过程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沙镇镇党委将上述问题与其他问题合并处理给予李丁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一年半)。

3、堂邑镇闫洼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闫玉忠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4年8月,堂邑镇闫洼村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时任闫洼村党支部书记闫玉忠为解决村内排水问题,为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村民(其房屋影响排水)出具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并加盖村委会印章予以上报,致使该村民违规申领补助资金闫玉忠在履职过程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区纪委给予闫玉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和长期任务,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去,以实实在在的行动,有效有力的措施,持续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