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聚监督合力 奏响审计整改“最强音”

2024年12月22日,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2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其中整改问题金额达5380多亿元,内容涉及“三公”经费、社会保险补贴、农村学生营养补助金等问题,此消息引发网友广泛关注。有的网友称审计整改的力量很大,让问题无所遁形。在现今的国家治理体系进程中,审计监督、纪检监察、巡察、人大监督等犹如紧密交织的防线,各自发挥独特作用,共同推动国家治理效能的提升。

审计监督通过对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等审查,能够及时发现财政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领域存在的问题。而审计整改则是审计监督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关系着审计监督的成效和公信力,在此过程中,会存在个别单位对审计整改思想重视不足、整改不力的情况。这就需要纪检监察、巡察、人大等各类监督力量协同作战,同向发力,确保审计整改到位。

纪检监察监督要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以问责促整改。通过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审计整改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巡察监督以政治监督为重点,对被巡察单位进行全面“体检”。巡察组将审计发现的问题作为重要线索,深入了解被巡察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通过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查找整改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深挖审计整改不到位背后的责任问题和作风问题。而审计部门可借助巡察的政治优势,推动整改落实,及时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实现审计监督与巡察监督两者的优势互补、同频共振。

人大监督是最高层次的监督,代表人民行使权力,具有法定性和权威性。人大可通过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方式,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监督。人大代表就审计整改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督促其加大整改力度,确保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人大监督将其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增强整改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察、人大等各类监督同向发力过程中,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一方面,强化协同配合,明确职责权限,在监督检查、案件查办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另一方面,加强信息共享,审计部门及时将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向纪检监察、巡察、人大等部门通报,实现信息互通。通过沟通协调,提升审计整改的质量和效果,保障国家和人民利益,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新区街道  庞君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