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昌府区纪委监委关于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的通报

为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力有效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持续涵养基层干部干事创业优良作风,推动高质量发展,现将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东昌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装备产业股负责人郎艳华在专项补贴资金申报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致使辖区内企业违规享受专项资金扶持的问题。2013年6月,郎艳华在审核辖区内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材料时,未发现材料造假的问题,将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进行上报,致使企业违规享受1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郎艳华身为党员干部,在专项补贴资金申报工作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审核不深入、不细致,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区纪委给予郎艳华党内警告处分。

2.梁水镇镇李荆村原党支部书记李乐起在农业生产托管项目中联系服务群众效率低下未及时发放补贴的问题。2020年,东昌府区农业农村局在梁水镇镇李荆村组织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时任李荆村支部书记李乐起负责向村民发放项目补贴。2021年2月,李乐起收到项目补贴拨付款后未及时将补贴款发至农户,直至2023年8月才发放到户。李乐起身为基层党员干部,处理涉及群众利益问题效率低下,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李乐起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梁水镇镇党委给予李乐起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郑家镇前靳屯村党支部书记靳春湖工作存在形式主义致使漏报、虚报村民小麦种植面积等问题。2023年,靳春湖在审核小麦种植面积工作中,未按要求对小麦种植面积进行实地测量,造成该村村民少领取小麦直补款361元。2018年到2023年,该村2名村民上报的小麦种植面积少于实际种植面积,靳春湖分别于2022年、2023年为其2人虚报小麦种植面积作为补偿,套取小麦直补款共计1780元。该款由其2名村民分别领取支配。靳春湖身为基层党员干部,在审核上报小麦种植面积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态度不严不实,漏报、虚报小麦种植面积,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郑家镇党委给予靳春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3起典型案例,充分说明了我区个别党员干部在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态度不严不实,服务联系群众效率低下的问题。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作风建设摆在更在突出的位置,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把实事办实。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把更多精力放到服务群众、推动发展上,严守工作程序,认真履职尽责。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群众强烈反映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抓不放、常抓不懈、动真碰硬,紧盯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弛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为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东昌区纪委监委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