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昌府区纪委 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推进作风建设深入发展,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东昌府区郑家镇老龄委工作人员王振旭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4年1月至2015年10月,王振旭在担任郑家敬老院院长期间,使用郑家敬老院资金为该院财政供养人员发放生活补助、夜间值班费等补助款共计13160元,其中王振旭本人领取6580元。东昌府区纪委给予王振旭党内警告处分。

2、东昌府区柳园街道后罗村原村委会主任李法申等3人违规在村集体资金中报销招待餐费问题。2014年1月至11月,柳园街道办事处后罗村村委会主任李法申、村委会委员王春、会计鹿连生(聘用)任职期间因该村涉及城市工程搬迁、土地评估、商议村务等事宜,3人签字多次违规在村集体资金中报销餐费,共计7719元。柳园街道党工委给予李法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鹿连生党内警告处分、王春党内警告处分。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守纪律底线。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依纪依规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反对“四风”问题盯得越紧、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进一步巩固“不敢”“不想”的氛围,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

中共东昌府区纪委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