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昌府区纪委 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推进作风建设深入发展,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东昌府区工商联党组副书记、主席王风清违规操办丧事问题。2018年213日至214日,王风清在为其父亲办理丧事期间,未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对家人提出的不良治丧行为未能劝阻,大操大办造成不良影响,并违规收取服务对象礼金1900元。东昌府区纪委给予王风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东昌府区郑家镇潘庙村原党支部书记王纯海用村集体资金随礼问题。2017年5月,王纯海在担任潘庙村支部书记期间,用村集体资金给本村村民随礼1000元。2017年12月21日,王纯海将1000元钱退回。郑家镇纪委给予王纯海党内警告处分。

3、东昌府区柳园办事处马官屯村党支部书记郑淮林违规用村集体资金报销招待费用问题。2014年至2015年,马官屯村集体账目中支出吃喝招待费用、烟酒副食费用共计17737.7元,均由村党支部书记郑淮林签字同意,使用村集体资金报销,且报销单据未附就餐人员等详单。柳园街道党工委给予郑淮林党内警告处分。

4、聊城嘉明开发区十里铺村委会主任魏怀增违规在村集体资金中报销招待费用问题。20131月至20162月,魏怀增在任村委会主任期间,违规在村集体资金中列支吃喝招待费用共计35677.6元。另还在村集体资金中报销应由个人承担费用1150元(调查期间已退回)。嘉明开发区党工委将上述问题合并处理给予魏怀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加强作风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当前作风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不少党员干部还存在纪律意思不强、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各级党委(党组)要将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带头倡导简朴新风,引导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婚丧嫁娶报备制度及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注重培养良好家风、政风,杜绝大操大办,切实以善做善成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守纪律底线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依纪依规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反对“四风”问题盯得越紧、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进一步巩固“不敢”“不想”的氛围,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

中共东昌府区纪委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