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昌府区:“透、严、回”写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今年以来,东昌府区委通过开展三轮巡察工作,着力发现了十五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为更好发挥巡察的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东昌府区着力写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引导全区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风气。

反馈问题“透”明。对于反馈的问题不遮掩,问题整改动真碰硬,切实抓好巡察反馈工作,避免“一巡了之”。反馈敢于直指问题,将巡察情况客观全面、严肃认真地向被巡察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反馈,传导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在反馈过程中,要求被巡察部门(单位)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将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一五一十严肃地指出,让大家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同时要求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织要按照反馈意见,直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把责任压下去、落实到人,层层传导压力,强化和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全面整改。

线索移交“严”格。巡察结束后,巡察组及时“交账”,严格依规依据,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由各巡察组汇总后,统一移交到区纪委案管室。经集中排查对问题线索进行研判后,由案管室进行分类处置。对巡察中发现的确凿问题线索,交由各承办室进一步调查处理。区纪委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处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用好巡察成果,减存量、遏增量。

整改成果“回”头看。积极开展巡察工作“回头看”,对已巡察过的单位或部门杀个“回马枪”,对发现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严肃问责,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同时看问题再了解再发现情况,了解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情况、党的建设情况、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执行换届纪律和选人用人情况、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成果,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