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东昌府区委第七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委统一安排部署,2019417日至516日,对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区工商联、区科协、区残联、区供销社、区物资集团总公司、区商业集团总公司、聊城安泰城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聊城东安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11个单位党组织进行了巡察。2019年75日,11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巡察反馈的121个问题,已整改119个,需要长期整改6个,整改率98.3%。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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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昌府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14日

区总工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委第一巡察组于2019年3月7日至3月25日,对区总工会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7月4,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带头组织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关于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批示指示精神为学习重点开展实践和调研建立学习制度,结合党支部开展学习强国和“灯塔——党建在线”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集中答题,开展以赛促学、以学促做,推动党员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见成效。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有关规定。针对干部调整、人事工作安排、大额资金支出等事项、一律由党组民主决定并安排专人作会议记录三是党的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特别是意识形态领域学习纳入党的思想建设年度计划。四是严格按照工会资产租赁清理规定进行清理、调解和终止合同,对合同未到期的已下达事前告知书。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通过基层工会组织摸底申报和困难情况,区总工会为3户困难职工家庭发放了助学金。

二、关于“党的建设质量不高,党建工作虚化弱化”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书记主动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召开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并安排部署工作,党组成员通过协助党组书记、副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参与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计划、制度和措施,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照民主生活会召开的规定,制定工作标准认真做好会议准备。二是机关党支部在党组指导下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计划,重新下发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通知成立离退休支部委员会,并将进一步细化对党员的学习教育和管理,充分体现党组从严治党管党的成效组织全体党员集体学习了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足额缴纳党费是每个党员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做了重点强调,目前每名党员都已按照规定足额缴纳党费。三是根据实际要求设定部室。通过开展整治,进一步健全完善管权管事管人的工作机制,逐步解决机关事业单位混岗问题。

三、关于“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不彻底,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区总工会换届会。督促基层工会及时进行换届工作,并下发换届通知书,工会主席及时登记变更。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重点工作重点研究,重点工作重点落实。6家单位已按“妈妈小屋”建设标准全部达标建设成。二是聘请会计事务所对基层工会经费提取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区医院、区妇幼保健院下达工会经费催缴通知书。严格执行工会经费审计的有关规定,每年例行全面审计一次,确保工会经费使用按规定履行合法合规性审计。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先模人物评选、困难劳模帮扶、一线职工疗休养工作中重点突出基层推荐、人选公示、核实抽查、党组研究等程序

四、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财务报销流程,严格执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审批报销流程进一步完善报销制度,对不合规的凭证一律不予报销无明细支出的,用途不明确的不予报销。对以往年度凭证进行核查,重点检查发票的真实性、合规性凡手续不全或事由不清的,全部退回不予报销。对有关人员进行严格教育和业务培训,严格按照工会经费管理办法进行提取和使用。对存在的违规计提使用经费问题进行了纠正。二是依法格执行工程招标制度,严格履行招标程序,堵塞漏洞,确保先招标,后施工原则。截止目前,所有文化宫建设改造项目一律按法规实行了招标,强化了施工质量监督,并进行了施工质量审计,同时,按合同约定收回租赁资产

区物资集团总公司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326日至41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物资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20197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加强党组织领导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上级理论中心组学习意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明确班子成员各自的岗位职责,加大督查力度。借助“学习强国”微平台,组织党员学习时事政治、政策法规、党史国情、科学文化等知识,引导鼓励党员晒“积分”、比学习。二是完善章程要求燃料公司、国泰公司及国泰公司控股、参股企业把党建工作纳入公司章程,把此项工作列为重要的政治工作。严格工作程序,明确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不能代替党委会。优化公司管理班子,对不合格、不称职的公司管理人员实行淘汰制。三是落实《集团财务管理制度》,大额经费支出等事项须经集团党委决定,及时公开财务信息;重大财经事项须经董事会研究报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并及时公开财务信息。执行“末位表态制”,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按照程序,会议有记录,会后有会议纪要,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事项及时公开,听取相关专家的意见,确保决策科学。

二、关于“在党的建设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党委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每季度研究一次党建工作会规范机关党委组织建设,党委成员在集团各党支部建立帮包党建工作联系点。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进行个人党性分析。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物资集团党委党的组织生活的通知》,集团党委成员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规范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组织召开流程,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引导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加强党支部活动和场所,以支部党建工作可视化为切入点,建设党员活动阵地,悬挂党旗,党员权利义务、“三会一课”制度等内容上墙,“三会一课”规范会议记录,使之成为党员学习的主阵地。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的通知》,各支部严格按照党费收缴相关规定,核实工资收入,按时、足额缴纳党费。三是加强廉政建设和责任传导。每年初印发物资集团全面从严治党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文件。每两个月党委专题研究1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每年至少开展次以上廉政提醒履职谈话组织1次开展警示教育。

、关于“在规范权力运行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遵守“三重一大”制度。将党委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和集团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凡属重要事项,一律经集团党委集体决策后方可实施,并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按规定及时公开。二是加强企业职权履行。严格履行董事会、监事会职责,定期召开董事会提高国泰监事董事素质,对责任心差、怠于行使职责的,及时通过相关程序予以撤换。明确组织架构意识明确其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名单及职责,上报集团办公室,同时报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备案。

四、关于“在选人用人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公司法》《章程》,集团中层人员调整要进行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公示规范用人。集团党委研究通过后,按照公司章程聘任公司管理层。组织人员学习、严格执行《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和公务回避暂行规定》;聘任公司高级经理必须经董事研究通过后,报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五、关于“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作风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德盛汽车租赁公司对个人用车业务已采取先缴压金后用车的措施,杜绝了该现象的再次发生。二是传达学习《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全市公职人员出资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后,3名问题同志虽然继续在企业帮助工作,但停止领取退回补助。

、关于“在资产资金管理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遵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申请资金用途专款专用,不准挪用。委托三方进行专项资金定期检查,确保检查监督公正严格集团内部进行深刻的反思与批评,强化规范意识。二是加强财务监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会计法》《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定岗、定责、定期培训,按时上报财务报告,定期进行财务检查。建立国有资产的管理机制,做到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等各个环节都有人管理、有人负责,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已经聘请三方机构,每季度定期对企业进行审计检查。

安泰城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支部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委统一部署,委第巡察组于201937日至320日,对安泰城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支部进行了巡察。2019年7月5日,巡察组向安泰公司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改革、推进重点工作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国企改革专题研讨会计划表,组织两次专题研讨学习深入学习研讨十九大报告中有关国企改革的内容,组织专题研讨会。二是根据《公司法》规定重新调整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已下发文件将董事会和监事会平行于股东会之下。根据《聊城市市属企业监事会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安泰公司监事会履职清单》并组织各部门进行学习。三是公司逐步完善制度规范,建立公司风险防控体系,为公司筑牢防火墙。针对融资、投资、项目三大板块内容,梳理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已制定对应的防控措施,公司风险防控制度已组织全体员工统一学习,切实让风险防控意识牢记于每位员工心中。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公司党支部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两学一做”要求,教育全体党员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二是经党支部、董事会一致研究同意,下发《重大事项决策机制管理制度》。该制度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明确规定坚持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审批先提交党支部讨论,听取各方意见,集思广益。三是党支部将公司综合部作为党建工作专职工作部门,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严格规范记录,严格按要求召开支部委员会,确保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重新编制了党员积分考核表,将真实有效的考核成绩记录到党员积分管理手册中。四是结合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组“八个一”活动要求,重新制定《安泰城投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八个一”工作制度》10月份已完成制定公司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尤其对重点工程、资金方面进行了严格防控规定。

三、关于“履职尽责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公司领导班子全体成员集中学习《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政策精神,坚决执行先审批后执行,避免类似错误再次发生。二是成立投资运营部,采用专业队伍负责公司对外投资及子公司运营管理工作,提高投资管理水平。已完成制定公司投资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及投资整改实施方案,将严格执行投资制度,同时加强对投资部门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和风险意识培训,用专业的知识做好公司投资工作,规避国有资产流失风险。三是领导班子成员不断加强专业学习和培训,拓宽视野,提高投资甄别能力,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和我区优势资源,确定企业经营定位和方向目标。联合公司转型顾问进一步完善公司战略规划以及编制公司投资发展规划,公司投资运营部联合财务、融资、内审、综合等部门完成了三年发展战略和投资规划

四、关于“规范权力运行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对巡察组指出的工程项目应公开而未公开招标的问题开展重新梳理,针对存在问题做好总结,堵塞制度漏洞。二是组建安泰公司成本控制部,整合安泰、民安原有造价工作人员,招聘新人员,搭建专业的成本控制团队,让第三方审计回归正常市场化运作。

五、关于“人员聘用管理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公司已对《安泰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办法》进行重新修订完善,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办法执行到位。二是已制定员工行为规范和考核细则,密切关注员工行为动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六、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作风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聊城市东昌府区区属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执行交通补贴发放标准。

七、关于“资产资金管理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将公司所有的支付业务统一梳理,根据业务类型制定办理支付必须提供的单据资料,以及审核人员重点把控的风险点,达到笔笔见证资料完成,账目清晰可查。二是严格执行专款专用,杜绝乱用、挪用,建立项目明细账,按照项目、资金来源、支出时间、支出金额详细记录,确保账目清晰。

东安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支部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自2019年3月21日至3月29日对东安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党支部进行了集中巡察,于2019年7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改革、推进重点工作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确定每周六上午为公司集体学习日时间,由一把手或支部班子成员开展领学带学活动;将每年的7、8、9三个月确定为公司“员工综合素质提升月”,每周定期开展两次全员集中学习活动。确定每年12月份定期召开监事会,严格按照监事会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组织开展,同时,将根据监事会的实际需要不定期召开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将形成书面会议纪要按规定报备。三是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先后次召开会议梳理财务软件数据和研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事项,同时组织会计人员认真学习《企业会计准则》有关工作要求,做好执行前的财务衔接准备工作。

制定《东安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制度》,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和报备制度,对今后计划实施的新的项目和业务严格进行评审和报备,防范投资风险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设立党建专员实施专人管理,确定全员工资总额1%的党建专项经费,严格按照党建工作要求全方位落实党建工作各项安排部署;设立支委会,明确党支部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利义务,将党支部会议作为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前置程序,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国企内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学习计划,保障每周不少于半天的党员集中学习时间,严格学习考勤制度,因工作原因未能按时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通过课后自学完成学习任务并向党支部报备,同时坚决杜绝学习记录中的影像资料重复使用等问题

三、关于“履职尽责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以书面形式向组织部、国资局报告兼职事宜,严格按照干部管理审批权限,对董事、监事、副总等高管人员兼职情况严格按照程序向区委组织部、区国资局报批。二是经公司研究,从尽可能节约成本的角度出发,一是修订完善《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加强招标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明确在今后的招标文件中增加“工程、货物类采购项目的评标报价分均为不含税报价且含税报价不得超过该项目控制价”的条款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和完善《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和目标,提高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水平优化国有资本投向,有针对性地、更多地向新兴行业、重点行业、民生行业和高端领域拓展,优化国有资本的配置,提高国资运营效率。

四、关于“规范权力运行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事前、事中监管,对招标审查过程中发现的挂靠行为均按无效投标处理,并上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处罚;对事中发现的违规挂靠企业资质情况,实行扣除保证金或质保金、责令清算退场等措施。二是组织设计、监理、教育主管部门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严格变更程序,对涉及结构、安全等重点事项的变更,增加设计和论证前置程序。

制定并完善《集团招标管理办法》,将“针对同一项目的造价、审计、招标不得由同一公司进行代理”条款纳入《招标管理办法》,并严格贯彻执行,避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情况发生;组织相关人员重新学习和严格执行《东昌政发[2017]22号》以及新颁布的财库[2019]38号《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五、关于“人员聘用管理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研究制定《人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人员招聘程序,坚持向区国资局、区政府报批,通过公告、筛选、笔试、面试等规范化流程组织开展人员招聘工作。公司采取公平公开、竞争上岗的方式,择优选拔6个内设部门的部门主管,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组织架构,加快了建设和培养人才梯队的步伐。二是根据职务级别、工作年限、学历、职称等因素制定了公司《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和《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结合上级要求和公司各部门业务需要,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业务学习制度,通过请进来加走出去,集体学加自学,线上学加线下学等各种方式方法,加快提升全员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六、关于“资产资金管理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召开专题会议研讨报销流程事宜,制定并完善《公司财务制度》,完善会议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审批手续,严格执行付款流程,签批手续不完整、无公函、无审批单及消费清单的不予报销二是设立专项资金专户专账,对专项资金严格按要求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管理。结合上级要求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面加强对专项资金的规范化管理。严格规范对外借款程序,科学评估和审慎处置对外借款事宜,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区供销社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于2019年3月8日至22日对区供销社党委进行了集中巡察。2019年7月4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不力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纳入重点学习内容,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6次。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程序,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区供销社党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区供销社机关党委会议上报社党委工作制度》,凡属区联社机关党委研究的重大事项,经研究决定后,及时向区联社党委报告;在日常督促的基础上,共对支部换届、党建学习、主题教育等基层党建工作跟进督导3次,使下属党支部党建工作有了硬性约束二是制定《区供销社2019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方案》,共研究9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将“六个从严”工作抓紧抓实;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工作特点制定印发《区供销社2019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三是重点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制定《区供销社党建工作检查指导制度》,通过定期检查,随时督导,促使各支部在政治学习、“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方面切实按照要求抓好落实、规范程序。四是建设9处乡镇大型超市,改善了城乡流通和农民购物环境。同时,成立乐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接了省供销社的供销e家网络平台。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服务“三农”为抓手,已经建立9处为农服务中心,全力打造3-5公里服务圈。

二、关于“推进供销社改革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农服务成效不明显”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省市区关于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文件要求,制定《基层社改造提升方案》,将按照方案逐步做好改造提升工作;对于有条件单位,立即设立监事会机构,履行基层工作的监事职责制定了《基层单位重大事项报备制度》,要求基层单位每月将报备制度中规定的事项向区社报备,同时要求在资产处置和大额资金支出方面,要严格进行集体决议,避免出现“一言堂”。通过制定《区供销社下属单位财务监管制度》和《关于加强社有资产管理的若干规定》,切实加强监督力度。二是制定《区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提升方案》,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发挥好为农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调整后,区供销社村社共建任务为1处。在此基础上,准备根据基层实际,本着淡化数量,注重实效的原则,继续探索与村集体的结合点,逐步走出符合当地实际的共建路子

三、关于“权力运行失范资金资产管理混乱”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区社对2017年以来使用专项资金的三个为农服务中心进行使用情况检查,确保专项资金安全运行。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要求基层对于项目建设严格进行公开招标或询价议价。在上级社未出台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互助金监管制度的情况下,制定《区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互助金监管办法(试行)》,先进行规范,在实践中逐步摸索完善,避免出现超范围出借互助金情况发生二是根据整改要求,结合区供销社实际,充实审计科和信访室的力量,通过对基层企业进行财务审计及要求严格执行《区社下属单位重要事项报备制度》等措施,加大对基层企业资金使用及重大事项的监管,规范和减少基层的各项支出三是制定《关于加强社有资产管理的若干规定》,规范基层社及社有企业资产运营、处置的管理方式,并严格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对全区社有资产情况进行次摸底清查,结合《区社下属单位重要事项报备制度》等措施,坚决杜绝基层社资产流失的情况发生,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关于“违规违纪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区供销社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报销要件及审核程序制度根据《区供销社下属单位财务监管制度》,按照业务量和财务收入的比例,对于基层单位的招待费进行了限额。二是公务用车已经上交国资委并将严格按照区政府相关规定,严把租车手续关,杜绝违规借用等问题。

妇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于2019年3月25日至4月8日对区妇联开展了巡察,2019年7月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党风廉政建设抓而不实”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自2019年5月以来,完善《东昌府区妇联制度汇编》,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报告范围,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召开13次党组会,规范议事、记录程序,党组的核心地位得到加强,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得到规范;明确以党组行文的也都以东昌妇联党组行文下发了红头文件。二是区妇联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意识增强,对单位上的重点岗位、环节梳理出信访、财务、评先树优、救助、巾帼小额贴息贷款5个风险点,针对廉政风险点进行谈话。班子成员进一步压实了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双重责任。

二、关于“阵地作用发挥不充分,妇联换届不及时”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区妇联已对镇(街道)社区妇女儿童家园及20余处“妇女之家”进行督导检查,其余家园和“妇女之家”也将分批在年底前检查完毕。通过督导检查,各家园延长了开放时间,丰富了活动内容,参加活动的人数和活动开展次数比以前明显增多。二是按照有关规定下发《关于做好全区镇(街道)、园区妇联换届工作的意见》(东昌组发[2019]28号),2019年9月17日,各镇(街道)妇联全部完成换届工作。9月19日,区妇联对新当选的主席、副主席、执委300余人进行了业务培训。

三、关于“履责尽职不到位,服务联系群众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2018年严格按照省、市妇联的文件要求进行评选,评选人员都经所在单位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对评选出的100名三八红旗手进行了公示,专职妇联干部比例没有超过20%;严格控制了教师、护士等各行业比例,生产一线的女职工比例占到20%以上。二是区妇联加大就业及巾帼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政策宣传力度,不断创新宣传手段和方式。充分调动各镇(街道)妇联干部的积极性,广泛宣传巾帼小额担保贷款的优惠政策,积极主动帮助有资金困难的女性创业者申请相关政策扶持;对女企业家及企业情况进行摸底整理,建立微信群向企业负责人推送相关文章,深入宣传巾帼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政策,并鼓励她们吸纳女性就业。以“一对一、面对面”的形式了解妇女群众对就业创业工作的诉求,着力提升就业服务水平,组织对创业意愿强烈的农村妇女开展订单式按需培训。三是区妇联举办220名女能人参加的创业就业培训班,在郑家镇李西村开展实用技能培训,李西村及周边村庄240人分5个班参加了培训,提高了妇女就业能力。四是进一步规范妇女儿童家园专项资金的使用,规范了家园的账目管理。对于结余的资金,道口铺街道和斗虎屯镇已做出说明,严格按照聊城市财政局、聊城市妇联《关于印发《聊城市妇女儿童工作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聊财行〔2015〕39号)的要求,用于配备妇女儿童家园办公和活动设备设施或工作经费。

四、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镇(街道)妇联积极行动,“双提升”活动扎实开展。区妇联的扶贫工作走在全市妇联系统的前列,受到市妇联的充分肯定。2019年7月19日,聊城市特困户生活水平、居住环境“双提升”现场会在侯营镇召开;8月6日下午,聊城市特困户生活水平、居住环境“双提升”现场推进会又在我区召开。自6月份以来,全区妇联系统共组织志愿服务7000次,陆续为特殊贫困户购买收纳用品、调料盒、置物架、衣橱、沙发、床等生活用品。区妇联开展的系列活动,使贫困生活水平和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和提升。二是2019年“三八”节期间组织巾帼志愿者走访失亲儿童,为孩子送去书、文具、米、油、被子、衣服等学习和生活物品。巾帼志愿者积极帮助11名失亲儿童,申请到每人每月100元救助金,直到高中毕业。2019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组织爱心企业为斗虎屯镇50名留守儿童送去400本图书、篮球、书包和文具等节日礼物。8月15日,由市区两级妇联联合组织开展了“守护童年 关爱儿童”夏令营活动,参加此次活动的孩子是来自沙镇镇的留守儿童、失亲儿童、贫困儿童等。夏令营的孩子们参观了聊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指挥中心,聊城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山陕会馆及市检察院柳笛心理辅导中心和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系列活动营造了学校、家庭、政府和社会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齐抓共管的关爱保护氛围。

五、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

召开党组会,研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报销的管理。对于5000元以上的大额资金党组研究,对于强制刷公务卡的,要求清单、小票、发票和审批手续齐全。建立健全财务报销制度,各项支出要列好支出明细,严格审核。

区残联党组关于巡察整改的情况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11日至29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残联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5日,巡察组向区残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组履职尽责不力,管党治党不严”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把“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2019年以来的三重一大”事项做到了由残联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二是2019年共召开4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召开2次党建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党建工作。三是支部委员会2019年召开8次支部会议,召开5次全体党员大会,开展两次支部书记或班子成员上党课活动,组织开展5次党员活动日活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明显提高。四是建立风险防控机制,认真梳理排查各部室的廉政风险点,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制定《区残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方案》,出台《聊城市东昌府区残疾人联合会内部控制手册》和《聊城市东昌府区残疾人联合会内部制度汇编》。五是党组书记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2019年共进行2次“一对一”和“一对多”廉政谈心谈话,进行了一次履职谈话。六是严肃残疾人证的办理流程,坚决杜绝办理残疾人证过程中的优亲厚友、办理假证等现象。严格残疾人证的办理流程,规范办理程序,做好审核把关。对2名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地批评教育,已将亲属的残疾人证注销。

二、关于“作风建设不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培训机构的筛选与监管,对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派专人负责,全程跟踪服务,确保培训质量。对每次培训实行每班必查、每人必核的全程核查制度,并做好培训结束后的跟踪回访。二是严格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的购置与监管,确保人手一件,不出现剩余闲置现象。对剩余辅助器具认真核查,摸清底子,在2019年度康复服务调查结束后康复辅助器具购置时,分类核减相应的康复辅助器具。三是严格残疾人证的办理流程,杜假残疾人证和评残等级不准确问题发生。2019年度共办理或变更残疾人证1498人次,均进行张榜公示。对于死亡、残疾程度严重不符和残疾程度加重和减轻的残疾人做好登记备案,截至目前康复、死亡注销2366人,迁出28人。

三、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采购法相关规定,凡购买社会服务的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进行政府集中采购。二是完善单位财经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报销流程。目前已补齐报销手续,对确因时间久远不能补齐的作出了详细说明。三是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及时梳理并专设固定资产专账,目前所有固定资产都已记入专账。四是加强财经和政府采购程序管理,严格按照采购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拨付资金。2019年度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均严格按照采购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拨付资金。

区工商联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11日至3月29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工商联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4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党组会议制度》,加强党组对工商联全面工作的领导。对我区企业党建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建立非公企业党建台账。不断提高非公经济党建水平。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工作始终,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按要求开展了廉政谈话。发挥工商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重要事项必须党组会研究。坚持 “三会一课” 制度,并做好痕迹记录留存,杜绝党建材料抄袭现象发生。

二、关于“作风建设不实,服务引导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思想引导。坚持“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的理念,引导企业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努力实现企业和贫困户互惠多赢。二是深入开展“送温暖”活动。引导会员企业(商会)在中秋、春节等传统节日和入冬时节通过走访慰问的形式,将帮扶物质带着温暖送入贫困户家中。三是每年组织会员企业、商会举办2—3次内部交流座谈会或茶话会,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四是每年组织会员企业、商会外出考察学习一次,学习外地先进经营管理经验,推动新旧动能转换。适时举办其他活动。五是将结合商会工作实际制定科学的考核标准,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对商会负责人进行考核,并做好档案留存。

三、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参照其他单位,借鉴成功经验和成熟做法,对固定资产进行规范、严格、细致管理,并对固定资产全部登记入账。已建立专门账本,对全部固定资产进行了详细登记。二是在原有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财务报销制度,对未附明细的单据或凭证不予报销,严格遵照相关程序,按照“先审批、后办理”的原则办理有关工作。

区科协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8日至3月22日,区委第五巡察组于对区科协党组织进行了巡察。7月4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研究制定引领科技工作者跟党走的长效机制。党组成员轮流上党课,带头做好政治引领工作。制定《关于加强企业科协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把党的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科协工作的长效机制之中。二是每周一例会坚持集体学习与业务工作安排相结合,做到政治学习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以党建促工作,以学习促工作。三是开科协班子专题会,坚持把整改的过程当作自查自纠、自我纠偏、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过程,把自查自纠贯穿到整改工作全过程。四是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制定6总项20余分项任务要求、完成标准及具体保障措施,明确了责任部室和责任领导。五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部署,制定本单位详细制度。规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5000元以上大额资金的使用均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进一步提高了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水平。

二、关于“党和群团组织建设”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立足本职岗位,长期坚持发挥领导干部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班子成员带头参加争创“共产党员先锋岗”、党员进社区等党建活动。开展了2次党员进社区活动和1次爱心扶贫送温暖活动。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各项组织生活制度,解决了“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印发《东昌府区科协机关2019年度党建工作实施方案》,班子成员和各部室认真进行了贯彻落实。开展“扶贫爱心直通车”、区“党建文化长廊”参观学习、慈心一日捐”和组织到孔繁森纪念馆参观学习等主题党日活动。三是严格按照机关工委支部换届程序进行了换届。成立区科协老干部党支部,相继开展党费收缴、老干部党建培训、节日关爱走访等活动。四是出台《东昌府区科协关于加强企业科协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探索建立基层科协党建长效机制,加强企业科协党建工作的指导。五是按照上级要求,完成了区级和乡镇科协换届选举工作。

三、关于“履职尽责保持和增强群众性”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研究制定《关于印发东昌府区科协调查研究工作制度的通知》。围绕社区科普大学建设情况进行充分调研,深入沙镇天乐庄园科普教育基地调研,与基地负责人及当地群众进行了面对面座谈,深入了解科普活动效果二是索建立科普活动长效机制。启动“造蓝护绿”科普宣传活动,在机关、学校、广场、社区举办科普展览、“造蓝护绿”生态文明展板巡展使2万余名干部群众和4万余名学生受益;先后举办东昌府区第23届“科普之春”暨光明小学第二届校园科技节活动、第34届东昌府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活动、第六届全国青年科普创新实验暨作品大赛活动和2019年全国青少年人工智能活动特色单位推荐活动。三是在谋划“全国科普日”、“科普进校园”等大型科普活动时,逐一制定工作方案,做到活动开展有仪式、有过程、有督导、有效果。

四、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执行财经纪律”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下发《东昌府区科协关于切实做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项目单位对专项资金加强管理,必须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合理使用专项资金。二是印发《东昌府区科协经费支出管理办法》《东昌府区科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东昌府区科协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东昌府区科协公务卡管理使用办法》、《东昌府区科协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形成了靠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的良好局面。

区商业集团总公司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8日至22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区商业集团总公司党委进行了巡察。7月4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党委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足”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党委专题会,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讲话精神每名党委成员进行自我剖析,查找自身的问题。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排查企业发展、稳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解决了当前青年林片区和下属企业改制时遗留的具体问题。三是处理群众关心的难点、痛点的问题退役士兵维稳的问题成立退役军人保险续接工作专班。四是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明确党建工作分工抓严抓实了“三会一课”和民主评议、组织生活会等活动;同时,重新划设了机关党小组。加强对各企业支部政治学习的督促党委成员定期参加基层支部政治学习活动。

二、关于“规范权力运行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具体标准,确保了权力规范有效运行二是严格要求汇鑫公司执行重大事项报备制度,汇鑫公司重大事项和重要人事任免,集团党委会做出决议后,报区国资局审批同意后执行。

三、关于“资金管理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快转型过渡期,由经营酒、茶和餐饮等业务逐步转为以资产运营和提供服务为主要业务,尽快实现扭亏为盈。二是对酒店业务进行梳理,严格责任落实。对酒店经营期间的物资食材采购进行复查,针对资产管理漏洞,严格内控制度。

团区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8日至3月22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团区委开展了巡察。7月4日,巡察组向团区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问题整改情况

利用“六一”“开学季”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我与祖国共成长 争做小小追梦人”、“开学第一课”等系列活动,加强对学生团员的政治思想引领和爱国主义教育。二是通过主题团课学习,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讲话的落实。三是通过自查自纠、逐项认领、建立台账,深层次查摆团委存在的问题,做到了立行立改。

二、关于“党和群团的组织建设”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发挥党建带团建作用,对标党建新要求、高标准,探索推进党建带团建工作,夯实团建工作基础。二是开展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工作,每名团干部固定联系一个镇街,联系不少于20名青年,制定了团委机关干部联系青年台账。三是通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员的党性意识进一步加强。通过严肃党内生活,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了团区委党员干部的原则性,锤炼了党员干部的党性。四是通过落实改革方案的各项要求,团的组织建设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巡察反馈以来,共成立新兴领域团支部1个,国有企业团支部1个。五是规范团费收缴工作。探索对毕业团员、无业团员的管理机制。团费支出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对团费进行了有效的监管。

三、关于“履职尽责,努力保持和增强群众性”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突出团委联系青年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基层走访调研制度建设。积极推动团建、金晖助老、村村都有好青年等工作的落实,团区委机关化、行政化等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二是严格规范财务报销手续,做好报备工作。对于刷公务卡的支出,要求审批手续齐全,严格审核。三是加强对大额资金的管理,要求大额支出必须有“三重一大”研究记录。违规报销、不规范报销的情况得到根治,各项财务制度得到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