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安排部署,2019年4月17日至5月16日,对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区工商联、区科协、区残联、区供销社、区物资集团总公司、区商业集团总公司、聊城安泰城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聊城东安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11个单位党组织进行了巡察。2019年7月5日,对11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巡察反馈的121个问题,已整改119个,需要长期整改6个,整改率98.3%。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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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昌府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总工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19年3月7日至3月25日,对区总工会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7月4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带头组织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关于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批示指示精神为学习重点,开展实践和调研。建立学习制度,结合党支部开展学习强国和“灯塔——党建在线”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集中答题,开展以赛促学、以学促做,推动党员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见成效。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有关规定。针对干部调整、人事工作安排、大额资金支出等事项、一律由党组民主决定并安排专人作会议记录。三是党的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将意识形态领域学习纳入党的思想建设年度计划。四是严格按照工会资产租赁清理规定进行清理、调解和终止合同,对合同未到期的已下达事前告知书。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通过基层工会组织摸底申报和困难情况,区总工会为3户困难职工家庭发放了助学金。
二、关于“党的建设质量不高,党建工作虚化弱化”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书记主动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召开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并安排部署工作,党组成员通过协助党组书记、副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参与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计划、制度和措施,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照民主生活会召开的规定,制定工作标准,认真做好会议准备。二是机关党支部在党组指导下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计划,重新下发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通知。成立离退休支部委员会,并将进一步细化对党员的学习教育和管理,充分体现党组从严治党管党的成效。组织全体党员集体学习了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足额缴纳党费是每个党员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做了重点强调,目前每名党员都已按照规定足额缴纳党费。三是根据实际要求设定部室。通过开展整治,进一步健全完善管权管事管人的工作机制,逐步解决了机关事业单位混岗问题。
三、关于“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不彻底,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区总工会换届会。督促基层工会及时进行换届工作,并下发换届通知书,工会主席及时登记变更。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对重点工作重点研究,重点工作重点落实。6家单位已按“妈妈小屋”建设标准全部达标建设完成。二是聘请会计事务所对基层工会经费提取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区医院、区妇幼保健院下达工会经费催缴通知书。严格执行工会经费审计的有关规定,每年例行全面审计一次,确保工会经费使用按规定履行合法合规性审计。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在先模人物评选、困难劳模帮扶、一线职工疗休养工作中,重点突出基层推荐、人选公示、核实抽查、党组研究等程序。
四、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财务报销流程,严格执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审批报销流程,进一步完善报销制度,对不合规的凭证一律不予报销,无明细支出的,用途不明确的不予报销。对以往年度凭证进行核查,重点检查发票的真实性、合规性,凡手续不全或事由不清的,全部退回不予报销。对有关人员进行严格教育和业务培训,严格按照工会经费管理办法进行提取和使用。对存在的违规计提使用经费问题进行了纠正。二是依法严格执行工程招标制度,严格履行招标程序,堵塞漏洞,确保先招标,后施工原则。截止目前,所有文化宫建设改造项目一律按法规实行了招标,强化了施工质量监督,并进行了施工质量审计,同时,按合同约定收回租赁资产。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26日至4月1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物资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2019年7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加强党组织领导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上级理论中心组学习意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明确班子成员各自的岗位职责,加大督查力度。借助“学习强国”微平台,组织党员学习时事政治、政策法规、党史国情、科学文化等知识,引导鼓励党员晒“积分”、比学习。二是完善章程,要求燃料公司、国泰公司及国泰公司控股、参股企业把党建工作纳入公司章程,把此项工作列为重要的政治工作。严格工作程序,明确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不能代替党委会。优化公司管理班子,对不合格、不称职的公司管理人员实行淘汰制。三是落实《集团财务管理制度》,大额经费支出等事项须经集团党委决定,及时公开财务信息;重大财经事项须经董事会研究报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并及时公开财务信息。执行“末位表态制”,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按照程序,会议有记录,会后有会议纪要,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事项及时公开,听取相关专家的意见,确保决策科学。
二、关于“在党的建设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党委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每季度研究一次党建工作会,规范机关党委组织建设,党委成员在集团各党支部建立帮包党建工作联系点。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进行个人党性分析。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物资集团党委党的组织生活的通知》,集团党委成员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规范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组织召开流程,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引导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加强党支部活动和场所,以支部党建工作可视化为切入点,建设党员活动阵地,悬挂党旗,党员权利义务、“三会一课”制度等内容上墙,“三会一课”规范会议记录,使之成为党员学习的主阵地。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的通知》,各支部严格按照党费收缴相关规定,核实工资收入,按时、足额缴纳党费。三是加强廉政建设和责任传导。每年年初印发物资集团全面从严治党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文件。每两个月党委专题研究1次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每年至少开展2020年10月14日
区物资集团总公司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