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第七巡察组关于对区水务局党组巡察“回头看”情况的反馈意见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6年11月7日至11月18日,第巡察组通过进行民主测评,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对区水务局进行了“回头看”现将巡察“回头看”情况反馈意见如下:

一、对领导班子的总体评价

区水务局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但巡察“回头看”中发现了局党组去年巡察整改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党的建设缺失和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

二、发现的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一)党的建设缺失。执行组织纪律不严格,选人用人不规范。一是超限额设置内设机构,混岗混编。二是干部缺乏轮岗交流。

(二)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薄弱。二是防控廉洁风险不力,存在权力缺少制约,结合单位业务工作制定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不健全,缺乏对高风险岗位的监督检查权力运行监管不到位,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低等问题

区水务局党组要根据反馈意见,直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逐项尽快整改到位,着力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避免问题反弹。并于意见反馈后10日内上报整改方案整改台账,2个月内上报整改报告。对反馈意见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区委第七巡察组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