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6年9月18日至9月30日,第四巡察组通过进行民主测评,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查阅有关资料 等方式,对区妇幼保健院进行了集中巡察。
一、对领导班子的总体评价
2013年以来,区妇幼保健院领导班子能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但巡察中发现其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六大纪律”不严格等方面问题。
二、发现的问题
(一)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方面。一是党的建设缺失。总院有党员111人,仅有一个党支部;没有按《党章》要求及时进行换届选举;党员队伍结构和分布不合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效不明显,部分党员党纪观念淡化;党费缴纳不规范,未按要求及时、足额缴纳党费。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区防疫站党支部主体责任意识薄弱,没能做到党风廉洁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停留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面,未真正形成责任压力传导机制。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一是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实物。二是2013年-2016年6月,公务接待无公函和接待清单。三是公车管理不规范。四是涉嫌公款旅游。
(三)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不规范,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有关该院的重大事项,院长办公会会议记录只显示对重大事项的安排部署,没有记录集体决策过程。存在重大事项不经集体研究、民主决策,“一把手”个人说了算的问题。
(四)执行廉洁纪律方面。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五)执行工作纪律方面。一是工程建设关键环节不规范。违反《东昌府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规定,新建病房楼未经审计机关审计。二是财务相关工作不规范,财务管理松弛。部分原始凭证不合规,使用普通收据入账。三是医药(药品、医疗设备、器械、耗材) 、服务设施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六)执行群众纪律方面。违规自立项目收费,违规加价收费。
(七)其他。违反《关于申报财政困难县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套取见习补助专项资金。
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已按相关程序移交处理。
区妇幼保健院党支部要根据反馈意见,直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逐项尽快整改到位,着力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避免问题反弹。并于意见反馈后10日内上报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2个月内上报整改报告。对反馈意见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区委第四巡察组
2016年12月9日